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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8节(1 / 2)





  不得不说,秦百合的建议搅乱了她的心,晋熙从身后环住她的腰,发上的水滴在她颈间,冷冰冰滑下去,明明被他拥住,却感受不到温暖。

  “沅沅,在想什么?”

  “在想……婚纱、婚礼。”

  “有我安排,不用担心。”

  “好。”

  镜面上透出晋熙受伤的脸,他温柔地吻上她的发,早已看不出他少年时的不羁。

  “晋熙,婚礼我想在林城的环岛举行。”

  “全听你的,环岛对你有特殊意义吗?”

  “有,纪姑姑结婚就在那,环岛很美,有馥郁的玫瑰。”还有无数的光。

  “我记得,我跟父亲一起去参加了婚礼,怎么没有遇见你?”晋熙拥她更深,“如果早点遇到你该多好,青梅竹马,天生一对。”

  陆沅沅低声喃喃,“是啊,多好。”眼底划过一片感伤。

  不是的。

  他们早就遇见。

  ——

  那日环岛的晚霞落在少女的脸上,她跌跌撞撞迷失了方向,正好遇到一个穿西装的少年,他冷硬的脸上多了几道伤痕,两人就在花房拐角相撞。

  少女的腰被他轻巧揽住,划过他漠然的眼,少女心口跳慢了一拍,“你受伤了。”

  “嗯。”少年不愿意多言,听到身后唤来的声音。

  “……熙少爷,您去哪了?熙少爷,熙少爷……”

  少女注意到他不耐烦的情绪,他放开她快速穿过花墙,消失。

  熙少爷。

  少女在原地看着他蹭掉的玫瑰,发愣,直到高跟鞋的声音唤醒她,来人是她母亲陆鸢,“沅沅,迷路了吗?跟着我走,别再丢了。”

  “好。”

  陆沅沅一步三回头,最后还是捡起了地上的玫瑰。

  离开环岛的车上,陆沅沅看到了车外小道上的少年,他不再冷漠,脸上留有愉悦温柔的笑,如春风过境,仔仔细细聆听身旁女生的话语,她在说他在笑,如此这般,天生一对。

  ——

  可惜,青梅竹马、天生一对的不是他们。

  当时的晋熙眼中没有陆沅沅,那个害怕见人只能怯生生躲在陆鸢身后的她,始终未曾被他记住。

  也好。

  从哪里遇见,就在哪里结束。

  第26章 分手上:她只是想要被偏……

  如果要选婚纱, 陆沅沅一定会选择宗思蔓的私人订制。很早以前,她在林城的环岛见过姑姑穿那套白色拖尾婚纱,近五米的羽纱拖尾, 出场震惊所有人, 完美诠释至死不渝的浪漫。

  托姑姑的福,当月要参加走秀的宗思蔓提前回国, 只为给陆沅沅设计一套最完美的婚纱,全手工定制, 连钻石镶嵌的配饰也要自己亲自动手。

  宗思蔓为她量尺寸, 提起在她身边工作的宗思霖, “霖霖人不错的, 他除了说话结巴,心思尤为细腻, 早些年我在国外工作缺模特走秀,便推他上去顶一顶,效果是出奇的好, 我跟三叔提过这事,当模特不是个子高就能行, 总归要有天赋, 霖霖也有意识想入这一行, 三叔只不过是听我说了一句就代他拒绝了。”

  陆沅沅问她, “为什么?”

  “霖霖的妈妈在宗家是个迷, 她是什么样的人, 从哪来现在又在哪里, 可能除了三叔无人知晓。他将对方藏得太好,也许是因为触及到了他某些底线,到最后也没有说个一二三来, 三叔又是个说一不二的人,我们做小辈的哪里敢得罪。”

  又是一个神秘的故事。

  说起来,宗家的辈分排行复杂,宗思蔓其实是宗家大爷年轻时丢失的小女儿,因为跟纪辛璃在金城相识、年龄相仿而交好,宗羽是宗家二爷的孙子,宗思蔓比宗羽辈分大,他还得叫她一声姑妈,再说到宗思霖上,他爸宗奕凌是宗家三爷,但年纪比霍铭霄还小几岁,那这样一来,宗思霖算得上年纪轻辈分极高的代表。

  想想,他跟宗思蔓平辈,可以互称姐弟,而宗羽得叫宗思霖一声堂叔。

  陆沅沅跟宗羽平辈……那岂不是也得叫宗思霖一声叔?刚满十八岁的小男孩,叔?

  怎么想怎么匪夷所思,当即笑出声,她刚吃完两块老婆饼,肚子略微鼓起,笑起来身体跟着放松,宗思蔓正好量到她腰围,她吸着气的肚子松开来,忽地将她手上的软尺给弹飞。

  “?”宗思蔓好笑道,“让你少吃两块,但也不至于两块就涨2cm!”

  宗思蔓的定制都是按照本人最适应最舒服的状态去量,吃多吃少都不行,并且选用的是下午最接近晚餐的时间点,那是婚礼刚开始的时候,她希望从不同角度呈现出新娘的美,是以精确到每个时间段,所用装饰都极其讲究。

  “其实……”

  陆沅沅刚要开口,身后的纪辛璃端着果茶进房内,顺势接上她的话,“哪里只有两块老婆饼,我们上午来,她中午吃了煲仔饭、凤爪、金钱肚、牛肉羹,如果不是她担心蟹肉包过敏,估计要吃一笼,哦,对了,下午还嘱咐小厨房给她打包酸汤回去。”

  陆沅沅想找个地缝钻进去,“还不是这里的的厨师太优秀了!”

  “是是是,没见过谁来婚纱店蹭吃的。”纪辛璃说归说,果茶还是给她安排上了。

  宗思蔓打趣她,“平时也没见你吃这么多啊小馋猫。”

  “我也不知道,就是想吃东西根本停不下来,尤其是刚才的酸汤我好喜欢。”这是实话,陆沅沅从小吃家中保姆做的菜肴,不好不坏,没什么家的味道,陆鸢会做但是忙没时间做,霍铭霄是在她回了港城后临时学的厨艺,味道一般比不上大厨,他喜欢做给她吃,沅沅没理由拒绝。